Herro Company Limited 希諾有限公司
有限公司跟無限公司最大的分別在於責任,即是債務責任和法律責任是否只限於公司層面。
有限公司 VS 無限公司
有限公司
無限公司
法律地位
屬於獨立法人組織
無獨立法律地位
法律責任
有獨立的法律地位,能成為被告/原告
持有人需要負上無上限法律責任
債務責任
責任僅限於股東註冊股本
持有人要對公司債務負上全部責任
可延續性
永久存在,除非清盤
若持有人破產或離世,必須清盤/解散
納稅稅率
首$200萬應評税利潤為8.25%其後超過$200萬的應評税利潤為16.5%
首$200萬應評税利潤為7.5%其後超過$200萬的應評税利潤為15%